海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追授黃大年同志“全國優秀教師”榮譽稱號決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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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時間:2017-04-19
- 來源:
瓊教師〔2017〕46號
各市、縣、自治縣教育(教科)局,三沙市政府辦公室,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,各高等院校、省屬中等職業學校,省電化教育館、省教育研究培訓院,廳直屬中學:
現將《教育部關于追授黃大年同志“全國優秀教師”榮譽稱號的決定》(教師〔2017〕3號)轉發給你們,請組織廣大教職工認真學習,以爭做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“有理想信念,有道德情操,有扎實學識,有仁愛之心”的“四有”好老師為目標,以黃大年同志模范事跡為榜樣,扎實工作,教書育人,無私奉獻,在平凡的教育教學崗位上做出應有的貢獻。
附件:
教育部關于追授黃大年同志“全國優秀教師”榮譽稱號的決定.doc
海南省教育廳
2017年4月17日

